阅读提示 | 武陟县乔庙乡15岁的张某某,只要口袋缺钱了,就把“黑手”伸向比自己年纪小同学,被抢的十多个同学因惧怕大孩子打自己而选择了沉默,直至案发后,学生们才向公安民警说出实情。
对此,律师说,只要年满14周岁以上,即使是讹学生的钱,也是犯罪,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1月20日,记者从武陟县警方获悉,张某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逮捕。
案情:15岁青少年,专抢比他小的孩子
1月20日上午,武陟县公安局乔庙派出所民警韩海东告诉记者,2013年12月11日,他与民警邢璐在走访中,听辖区后冯堤村一冯姓村民反映,其上初一的儿子小样(化名)在中午放学的时候,被一个红色头发的社会青年拦路抢走了20元现金,小样由于害怕,在被抢后很长一段时间,才向家人说了被抢一事。
“我和邢璐立刻到小样就读的乔庙乡某中学,找到小样了解被抢细节时发现,被抢的还不止小样一人。”韩海东说,小样的多名同学反映,也曾经被红头发男子抢过钱。
派出所所长司保民介绍说,派出所迅速在学校周围部署警力,很快锁定乔庙乡黄村张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,今年1月1日晚,办案民警在一网吧内,将红色头发的青少年抓获。
“经突审,才知道多次抢劫学生财物的张某某年龄只有15岁。”司保民说。
调查:被抢学生,多因怕挨打选择沉默
1月20日 中午,在乔庙乡某中学采访受害学生时,同学们异口同声地告诉记者,他们为啥不敢说,是害怕“红毛”(指张某某)打他们。
“有次‘红毛’截住我,非让我给他买个打火机,并说如果不买就揍我。”学生小雨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