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楚网黄石新闻网(东楚晚报)(记者 石教炼/文 记者 张成/摄)“通知,请李××女士看到布告速来本店还款,李xx电话号码是155××××××××。”昨天,工人村某超市的店主陈女士贴的一份“通知”,引起当地居民围观讨论。
昨天下午,记者在工人村公交车站附近的的超市门口看到了这份通知。不少过往的市民驻足,通知里的欠款人信息一览无余。女店主陈女士说,欠款人的姓名、电话都是真的。
是什么让女店主这么生气?
1月2日下午,李女士搭乘一辆摩托车来到陈女士的超市。李女士下车后,向陈女士借了20元钱给了摩托司机。然后又向陈女士赊购了一条价值375元的香烟。因为之前有过交往,陈女士就伸了援手,李女士还写下了欠条,并承诺第二天还钱。陈女士另外多借了50元给对方。
可之后,不管陈女士如何发短信打电话催要,但李女士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。一个星期前,陈女士将“通知”贴了出来。
女店主的做法,引起附近居民的讨论。路人小李认为,“老赖”欠钱不还,就应该得到惩罚。不过,也有路人认为,店主行为有些过激。
记者联系上了欠钱的李女士。李女士说,她欠陈女士的445元钱,不是不还,而是确实出现了状况。“我在外地,最快要到腊月二十七才能回来还钱。”
这样的“讨账”是否违法呢?湖北元初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清芳认为,如果因为实名实姓公布其手机号码,导致他人不可预知的情况,陈女士要担责。
湖北元初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勇认为,未经他人同意,将他人号码私自公布于公共平台,有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嫌疑。如果对其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,陈女士应立即停止侵害,并通过公共平台消除影响。如果对方确实因为经济方面原因不能及时还款,应通过协商方式,向对方告知延期还款,或承担一定的利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