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广网财经北京1月2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《央广财经评论》报道,火车无座票与座票同价,却难以享有相应的座位服务。昨天(21日)下午,广州市民雷闯和朋友因此依据《合同法》和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状告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。据悉,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当场立案,这个案件定于3月6日开庭审理。
事情来龙去脉是这样的,年1月8日,雷闯及朋友晓盐在12306网站购得一张K9004次由深圳站出发到韶关东的无座火车票,每张票价为85.5元。从深圳站上车后,车厢里已经挤满了人,在4个多小时的旅途中,雷闯和晓盐带着行李一直站到了韶关东站。
雷闯说,同一趟车,广深铁路公司提供的硬卧和硬座票有113元差价,但无座票和硬座票价却同为85.5元,“广深铁路公司收了座位的钱,却没有提供座位,明显不合理,也不公平。”
雷闯和晓盐依据《合同法》第五十四条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四条,前往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,请求法院判决铁路公司将他购买的K9004次无座火车票从深圳站到韶关东站的价格由85.5元变更为42.75元,并返还多收取的42.75元票款,同时由铁路公司承担诉讼费用。
雷闯称,昨天下午他和朋友顺利递交了起诉状,在分别缴纳25元的诉讼费后,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以“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”为由,当场立案, 雷闯表示,能否胜诉并不重要,更重要的是诉讼过程能提升公民的权利意识。